|
女方因婚外情离婚 法院判决赔偿前夫损失
2026-04-02
一、法律依据:什么情况能赔? 《民法典》第 1091 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 重婚 与他人同居(持续、稳定共同居住)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(兜底条款) 司法认定: 长期出轨、多次出轨、出轨生子 → 通常认定为 “其他重大过错”,支持赔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。 偶尔一夜情、短暂暧昧 → 一般不认定为法定过错,不支持赔偿。 二、赔偿范围与标准 1. 赔偿内容 精神损害赔偿(主要):弥补精神痛苦、情感伤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。 物质损害赔偿(次要):调查取证费、律师费等直接损失。 2. 金额裁量因素(法院综合判断)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过错程度:重婚 / 同居 > 长期出轨 > 偶发出轨 损害后果:是否造成抑郁、精神疾病、名誉受损 经济能力:过错方收入、财产状况 当地生活水平 3. 司法实践参考(2026 年) 轻微(偶发):0—1 万元 一般(长期出轨):1—5 万元(最常见) 严重(同居、出轨生子):5—10 万元 极端(重婚 + 转移财产):10 万元以上(少见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