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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与小三的房产能要求返还么?
2026-06-29

一、绝大多数情况:可以全额追回(核心情形)

 1、购房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(婚后工资、经营收益、婚后存款等)

 法律双重否定赠与效力

 一是无权处分: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,大额房产处置必须夫妻双方协商一致,男方单方出资购房赠与第三者,超出日常生活开支,属于无权处分中山市妇女联合会;

 二是违背公序良俗:赠与建立在婚外不正当同居、出轨关系之上,违反婚姻忠实义务,法院直接认定整套赠与行为全部无效,并非仅一半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。

 两种返还结果

 房屋未被转卖、无抵押、无第三方善意取得:法院判决赠与无效,判令第三者配合将房产过户返还原配夫妻;

 第三者已低价 / 市价卖给不知情第三方、完成过户(善意取得):无法拿回房子,但第三者必须全额返还全部购房出资款、装修款、税费等所有支出。

 关键要点

 不用先离婚,婚内即可单独起诉第三者;原配作为原告,出轨丈夫列为案件第三人;法院支持全额返还,不存在只能追回一半的说法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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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无法追回房产 / 钱款的少数例外情形

 购房款完全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

 全款使用婚前存款、婚前房产变卖款,且有完整资金隔离流水,婚后未与共同财产混同。男方有权自由处分个人财产,原配无权追回房屋或房款。

 房产已被第三者善意出售过户

 第三者将房屋卖给不知情买家、支付合理市场价、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,买家构成善意取得,物权无法追回,仅能起诉第三者返还购房本金。

 双方签订合法有效婚内财产约定,约定男方收入归个人单独所有,且出资全部来自约定归男方个人的财产。